站内搜索
关注我们
预约挂号
医院公众号
网站首页
医院概况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领导信息
医院环境
设施设备
医院文化
发展历程
院训
院徽
宣传片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院内新闻
科普文章
科普视频
信息公开
院务公开
招标采购
招聘专栏
预/决算公开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科室导航
科室导航
门诊科室
知名专家门诊
普通精神科门诊
青少年儿童心理门诊
睡眠心理门诊
老年精神科门诊
内科门诊
便民门诊
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
临床科室
普通精神科( 精神一科 精神二科 精神三科 精神四科 )
老年精神科( 老年精神一科 老年精神二科/综合科 老年精神三科 )
睡眠心理科
青少年儿童心理中心( 儿少一科 儿少二科 )
医技科室
门诊部
影像科
精神康复科
行政科室
党办
行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人事科
规划财务科
医务科
院内感染管理科
护理部
科教科
医保办
后勤保障科
保卫科
营养膳食科
内设机构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
伦理委员会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就诊服务
就诊服务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预约挂号
医院公众号
健康科普
健康科普
科普视频
科普文章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党团群工
党团群工
党风廉政
主题教育
团建工作
职工之家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科研教学
科研教学
医校合作
继续教育
预约挂号
门诊安排
就医流程
医保政策
争当红岩先锋.维护国家安全
预约挂号
医院公众号
站内搜索
关注我们
首页
医院概况
医院文化
新闻中心
科室介绍
专家介绍
患者服务
信息公开
健康科普
党风廉政
科研教学
争当红岩先锋.维护国家安全
预约挂号
医院公众号
患者服务
首页 > 患者服务 > 医保政策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来了

12月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通知》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进一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拟调整提高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将达到70%左右。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明确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延长集中参保期限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受理工作,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夯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今日发布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拟再提高。主要为:一档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5个百分点;二档参保居民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5%。

 

 

不同参保缴费时间

对应的待遇享受期有何不同?

一起来看!

2021-12-31_111550.png


2021-12-31_111535.png 


推荐文章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将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2018-08-03 00:00:00
重庆市2018年城乡医保政策
2018-08-03 00:00:00
重庆居民医保微信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2018-08-03 00:00:00
医保报销要注意六大规则
2018-08-03 00:00:00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操作指南
2021-02-25 11:24:51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及流程
2021-02-25 15:44:49
医保电子凭证常见问题问答
2021-02-25 16:54:12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一问一答
2021-11-22 10:29:39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来了
2021-12-31 11:19:54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来了

12月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通知》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进一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拟调整提高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将达到70%左右。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明确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延长集中参保期限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受理工作,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夯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今日发布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拟再提高。主要为:一档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5个百分点;二档参保居民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5%。

 

 

不同参保缴费时间

对应的待遇享受期有何不同?

一起来看!

2021-12-31_111550.png


2021-12-31_111535.png 


Copyright © 2024 - 2026 CQSJSBY.ALL
版权所有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邮编:400038
渝ICP备17016985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1935号
Copyright© 2024 - 2026CQSJSBY.ALL
版权所有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邮编:400038 渝ICP备17016985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1935号